为切实解决我县部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,我县新农合对入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全年住院非自费费用在各类补偿、赔付后剩余金额大于5000元(含5000元)的新农合病人,及2015年住院治疗的五保户进行了特殊补偿,兑付工作开展近7个月以来共兑付5689人次,兑付金额2255万元。截止目前,仍有部份群众未前往户口所在地中心(镇)卫生院领取补偿费用,特殊补偿兑付将于2016年6月30截止。